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这些问题都是职工需要了解的,以便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公司如果未与工会组织和职工协商,就要求职工加班,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程序。
  
  加班除了要征求工会同意外,还必须得到职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强迫职工加班的。对不服从公司加班要求的职工罚款是违法的。
  
  再说,一般对不加班职工扣除工资只是在中层干部会上口头传达,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该项内容。即使有这个规定,也与国家规定相违背,没有法律效应。因此职工不加班单位也不能扣职工工资。
  
  二、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在单位克扣职工工资时,职工应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期间可要求双倍工资。工资条,考勤,人证,录音,工作服,社保记录等均可,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单位不能以职工不加班为由克扣职工的工资。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时,且用人单位是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您可以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此时,申请劳动仲裁是非常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您需要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
  
  


·私募基金公司工资水平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工资水平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工资待遇怎样?私募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管理费和业绩提成。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拿走业绩的20%,而其中的1/5则属于投研团队。私募基金,一个普通研究员进来也就是2万元,毕业只有1年的话,2万元都拿不到的。在卖方做了两三年后在买方做1年,...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工程的监督方面涉及到各个部门的严查,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细节也非常的严谨,那么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学习一下。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我市市政基础...


·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
      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女方要离婚聘金的退法是怎么规定的? 聘金的退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要求退回聘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请求退回彩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我国对于建筑业有着多种法律法规支撑,用来规范建筑标准,维护建筑业相关人士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建筑业良好向前发展。最近有网友提问,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本站我们精心为您收集相关资料以供阅览。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透明和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的节能工程质量验...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吗?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工程的工作庞大又复杂,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就会对整个工程产生重要影响。所以说,一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划分十分必要。那么,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


·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


·无故被辞退应有哪些赔偿
      无故被辞退应有哪些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铁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是怎样的
      铁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铁路建设,取得了瞩目成就。铁路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验收,只有通过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铁路工程质量好坏非常关键,必须要确保万无一失。那么,铁路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关于工伤保险,是广大上班族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当你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如果要报工伤的话那就要需要去公共卫生医院进行工伤的鉴定,那么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我们多久以后才能拿到工伤鉴定结果进行报销和赔偿,这是我们接下来所要给您解释的。 一、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