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二、涉及旧城区改建要征求公众意见
  房屋征收涉及旧城区改建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管、建设等部门就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经确定为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的,方可实施旧城区改建。
   三、未经登记建筑统一由市政府处理
  1、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新政策将原政策施行两年多的其中一个弊端(区人民政府大多未指定相应办法,导致对于导致每个征收项目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标准不尽一致)进行改正,转而要将对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标准统一。同时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5平米的,且为被征收人、共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以发给住房困难补助。新的标准是:建筑面积低于35平米的,按被征收房屋估值的10%补助,每增加1平米,补助标准降低千分之五。
  3、武汉市国土局正在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政策出台了补充规定(不包含集体土地),小户型房屋补偿、无证房补偿政策有重大更新。
  4、无证房补偿按照新的《操作指引》,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的房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未登记可认定为历史无证房。对于认定为无证房且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的房屋,按历史无证住宅用途标准给予补偿,并给予相应补助,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中在1991年7月3日前建成的房屋,按实际用途(不含商业门面)价值的95%补偿,1991年7月3日至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房屋,则按85%的标准给予补偿。
  由上文可以看出,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在补偿保底条件、旧城区改建等这些方面都有了利民的新要求。修正出来的法案虽然不能满足所有公民的需求,但是可以进一步的改善人们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发展,是值得鼓励的一件事。政府也应多到基层中了解群众需求,安抚群众,这样拆迁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下面,就让我们具体为您介绍农村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吧。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由于房价的上涨,使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然而这些类型的房屋除了在价格上有共同的优势外,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的,那其中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有哪些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您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的压力。与此同时有一些单位,在日常的运营当中会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一些住房问题,对于员工来说,能够遇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这种事情,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但是集资合作建房也是有缺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单位集...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怎么办?
      现代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公积金贷款买房已成为主流。如此,房产证将抵押在银行,我们就需要办理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很多人担心他项权证是不是像食物保质期一样过期而失效,本文将为你解答疑惑。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怎么办?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正当理由”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应当被认为是正当理由: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


·父亲房子没有遗嘱会怎样?
      父亲房子没有遗嘱会怎样?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过户。房...


·如今我们在城市里面购买房产,不仅仅是要购买实际住房的面积,同
      如今我们在城市里面购买房产,不仅仅是要购买实际住房的面积,同时还要为小区公摊的面积支付一定费用,也就是说房产证上面写的房屋面积,其实是算上了公摊面积的。公摊面积有大有小,那实践中,这个房子的公摊面积由谁决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子的公摊面积由谁决定 开发商在房子...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导致离婚的原因是有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原因就是男方出轨,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那么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