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有的当事人可能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合同解除问题的:
  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又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
  所谓约定条件,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情形,只要发生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所谓法定条件,就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房屋租赁合同才能解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比如房屋因地震倒塌的、租房者在合同到期前拒绝支付房租的等,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符合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以后,并不代表房屋租赁合同自己就解除了,必须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让我们再看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说简单点,就是发生合同解除情形后,当事人只要向对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就可以了。但是,实际上,租赁合同当事人肯定对解除合同会意见不一致,这就导致了争议。所以,最后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最后都要通过起诉或者仲裁才能解决。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对于租赁合同当事人来说,最好能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把合同解除的情形规定清楚。这样就算打官司,法院一般也会按照合同来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房产纠纷诉讼费,可以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交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至100万元...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您对于内蒙古的印象主要是茫茫的大草原,还有壮观的蒙古包。其实内蒙古的发展也日益现代化,不再是一个单一的游牧生活,所以内蒙古的拆迁工作并不奇怪。而鉴于内蒙古的特殊性,其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的补偿范围也与常规补偿标准不一样。那么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


·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婚前财产指夫妻结婚前的财产,有的夫妻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有的却不知道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发生房产分割纠纷,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1、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


·购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虽然同属于小产权房,但是事实上,小产权房的类型是很多的,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房屋是小产权房,而没有取得完整产权的房屋也是小产权房。那么购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风险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购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看小产权房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


·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解除协议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一些意见的分歧,从而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产生一定的纠纷。今天我们来讲讲房屋租赁合...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终止。不管对什么样的合同,在终止的时候都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


·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一、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是法定的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是法定的吗?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不是法定的,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大伙都屡见不鲜了。无论是首套房居住还是二套房改善,都需要经过有关的房屋买卖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除了城市里的房屋买卖之外,农村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较多,导致房屋买卖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才可以避免这类...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