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7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一、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下调至2.35%。二、从2014年11月22日起,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下调至3.75%。三、从2014年11月22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二、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如下: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以五年为区分的,五年以上得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25%,五年包括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年利率3.75%。住房公积金审批的时间是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如果是批量较大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的。
  
  
  


·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容易出现纠纷,就连在进行房产租赁的时候,有些纠纷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既然纠纷已经产生了,那么当事人就应当积极的来处理。那么您知道现实中应该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怎么...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配方式: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不能分配。具体如下: 1、在婚前由一方出资或者和父母联合资金购买房产,那么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会登记一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从新进行约定那从其约定。 2、另...


·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一、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父母没立遗嘱房子怎么处理?
      父母没立遗嘱房子怎么处理?父母没立遗嘱的,房子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 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 2、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 3、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以取得抵押房...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一、期房网签后多久拿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房地产备案网流程: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