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5、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交通肇事交强险赔偿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多少税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的税收。实际上注册资本它决定了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但是和所需要交纳的税收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与税收的具体缴纳金额有直接联系的,实际上是营业额的大小,一般是按照比例来进行缴纳的。《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能否先收房呢?这是可以的,而且不会影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作为购房者又该怎么防范收房风险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能否...


·高空坠物砸到车怎么出保险
       一、高空坠物砸到车怎么出保险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投保车损险的时候车主也一定要选择一家正确的车险公司...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在交通事故中,只要不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那么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一、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


·新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车的,当事人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当由机动车车主、管理员、驾驶人在30天内,带齐暂扣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通过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减少争议。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统计公报,需要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进行计算。那么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对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