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一直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也是非常重要,文章说明了纳税时的五项费用,分别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契税,以及印花税。对于每种税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正应为有了法律规定我们才可以如此有条不紊的进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文章了。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在上市公司并购方式中,目前上市公司换股并购是其实施股权并购的不错选择。公司通过将目标公司股票按照比例换成本公司股票,从而实现收购。虽然这种方式好,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具体讲讲上市公司换股并购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一、换股并...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主体间的经济活动和行为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类信用问题引发的市场风险和犯罪案件,给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商业贸易等活动的顺利开展,验证参与企业的资格,就有了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的形式,那么,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收购程序是什么?
      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收购程序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化的今天,一些公司因为种种原因被其他公司收购。很多人恐怕并不理解公司收购的具体含义,那么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又有怎么样的程序,就让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司收购的具体含义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


·公司转让合同变更是否有赔偿
       一、公司转让合同变更是否有赔偿? 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无需支付补偿金,但如果不同意变更内容而拒绝变更,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有自己的认识的,对于公司我们国家是有着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管理的。公司法其实对于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来做。公司法其中有规定董事改选的问题,那么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方面有何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是现行的主要商法之一,相对来说,公司法当中针对民商经营的相关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其中公司法关于法人的变更也有着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法到工商局进行变更。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合资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于各位股东的权益必须要充分尊重。尤其是在最后进行分成的时候,由于分成涉及到公司利益方面的分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将会给各位股东之间带来一定的矛盾,所以在对公司分成的问题上,必须遵循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下...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公司缺乏现金? 一、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什么 1、为上市公司补充运营资金 在资金需求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是需要补充大量运营资金;在轻资产型行业,如互联网,公司往往缺乏抵押贷款所需的固定资产等抵押物,当上市公司本身无法满足资金需求时,大股东可能会...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怎么办?
      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