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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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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1、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二)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三)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2、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材料
  
  1、《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
  
  2、《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
  
  3、身份证(或市民卡)
  
  4、就诊病历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
  
  7、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流程
  
  1、领取并填写《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上海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了恶性肿瘤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等较为重大的疾病的治疗,大病保险一般按50%的标准报销医疗费用。参保人符合报销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医保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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