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所以协议收购一般都是善意收购。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收购协议。
  3、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股权收购协议实行的是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双方只能在证券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协商。如果双方的协议内容超出了有关证券法的强制性内容,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4、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在协议收购股权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收购协议以后必须履行法定的报告、公告义务,这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在协议收购程序的要求。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该原则在体现为与上市公司收购有关的重要信息均应充分披露,使面临收购的目标公司股东能够自行作出有根据的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消除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垄断,防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的发生,从而真正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之后,进入协议履行阶段。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关于拟转让的股份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规定履行收购协议。
   二、收购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1、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
  3、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4、于法院裁决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5、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收购要求的比较严格,上市公司在收购前要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并对股票进行停牌。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更加复杂,双方签订收购协议后,上市公司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注资,控制股权,然后到工商部门和证券监督机构完成备案。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意味着该股东要退出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每一个股东的离开都会引起公司的动荡,尤其是有限公司。其本身所具有的人和性要求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度。而转让股权会引起其他股东的不安全感,容易导致内部矛盾。所以我国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


·公司诈骗出纳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诈骗是单位犯罪,作为出纳是有责任的。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人员范围。如果出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则会被判刑,如果出纳人员并非直接责任人且无重大责任,则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来说,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就是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只有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公司的注册才会合法化,公司的日常经营才会正常开展,商业活动才会真正与市场接轨,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你解答。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


·注册公司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需要多久 ?正常来说,注册一个新公司的一般流程时间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5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各自签字;公司名称3个以上;投资比例;主要的经营范围 (2)工商网点核实身份及签字:时间约为1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合同到期公司忘记续签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公司忘记续签的后果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一、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帐户,称为基金托管。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一、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 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 财产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背离,极易导致公司财产的隐匿、非法转移和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财产混同一方面表现为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