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事故责任人要给受害人相应的赔偿。如果事故责任人不给,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起诉是需要交一些费用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费标准。
  开庭费也就是诉讼费,根据我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交通事故诉讼有关的诉讼费用标准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上述是对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费标准的相关内容,我国律法对其都有详细的规定,至于这个费用具体是多少要看当事人请求的赔偿金额的是多少,要求的赔偿越多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也就越多,如果当事人害怕事故责任人转移财产等要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的费用就更多。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而且不管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都会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都需要对事故进行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孩子的,还要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这些赔偿也不是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都是需要严格按照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来确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看下,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


·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抵债不违法?
      在生活中,我们都遇到过朋友或者亲戚借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有的借款比较少,有的借款比较多。如果遇到欠钱不还我们应该如何的处理,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欠债不还让他用车抵债只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一个用车抵债的说明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今天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内容是: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


·一、人伤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首先抢救伤员 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先拨打120急救电话,仔细描述清楚事发地点,随后尽自己的可能抢救伤员。 2、报警、报保险公司、设立危险警示牌、保留事故证据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怎么救济
      劳动关系纠纷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纠纷情况,常见的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不按时发工资、无正当理由被解雇等情况。那么,劳动者在发生相应情况下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尤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怎么救济呢?我们在下文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希望能帮助到您。 ...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按照工伤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我们都知道交警是个辛苦的行业
      我们都知道交警是个辛苦的行业,经常在半夜在路上进行醉酒驾车的检查。很多情况下,醉酒驾车是先进行吹气,如果含量较高交警会带着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查。那么,醉驾吹气120抽血是多少钱?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对于处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醉驾吹气120抽血是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