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事故已经是毁掉几个家庭,假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伤亡是很严重的,可以说是一场灾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几个家庭,那这时候该追责何方呢?我们今天就“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进行相关介绍,深入分析一下重特大事故发生时,会要追究哪些人的责任。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意见》设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责政府”制度,强化了政府责任。根据《意见》,一年发生3起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省级政府须做书面检查。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见》制定了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意见》强调,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意见》提出,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都应纳入政府预算。《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意见》要求,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意见》明确了年报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省级政府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同时,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表现良好的地区和部门,将受到表扬和奖励。此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被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追究政府责任,其实是为了推进政府去大力发展灾难性天气的预报,对于各种恶劣的天气有良好的应对的措施,减少甚至避免意外的发生,像高铁在雷雨天气中停止运行这一举动就是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因此问责政府就是让政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上就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的解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对因肇事逃逸导致的损失扩大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吧吗?
      诈骗1万罚金交多少坐牢吗?诈骗1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


·一、广西交通事故造成多处伤残如何赔偿?
      一、广西交通事故造成多处伤残如何赔偿?(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虽然对残疾赔偿金作出了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


·一、交通事故住院一天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住院一天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住院一天会赔偿多少钱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准确的答案,是因人而异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一般有: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误...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在很多城市都逐渐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了,这是因为很多摩托车驾驶员靠着摩托车的轻便,在道路上随意穿梭,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警...


·交通人伤理赔多久到帐赔偿受害者
      交通人伤理赔多久到帐赔偿受害者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没有争议的理赔,保险公司需要在10天内支付,对于疑难案件可由双方协商时间,若没有,则60天内需对有没有争议的部分先于赔付。这是保险法对所有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提交资料的时间,以便后续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诉讼则根据判决...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