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事故已经是毁掉几个家庭,假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伤亡是很严重的,可以说是一场灾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几个家庭,那这时候该追责何方呢?我们今天就“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进行相关介绍,深入分析一下重特大事故发生时,会要追究哪些人的责任。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意见》设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责政府”制度,强化了政府责任。根据《意见》,一年发生3起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省级政府须做书面检查。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见》制定了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意见》强调,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意见》提出,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都应纳入政府预算。《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意见》要求,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意见》明确了年报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省级政府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同时,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表现良好的地区和部门,将受到表扬和奖励。此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被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追究政府责任,其实是为了推进政府去大力发展灾难性天气的预报,对于各种恶劣的天气有良好的应对的措施,减少甚至避免意外的发生,像高铁在雷雨天气中停止运行这一举动就是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因此问责政府就是让政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上就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的解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离婚婚前买的车是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婚前买的车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购买,则依旧属于婚前财产;反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
      何种情况下交通违法才会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可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法中的交通费由谁承担民事诉讼中需要缴纳不少的费用,虽然钱数可能不多,但是种类却还是比较繁杂的,一般比较常见的有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等。而且对于这些费用的支付方也不一样,同时领受人也都基本上不一样。对于律师费、诉讼费您应该是非常熟悉了。一般就是交给律师和法院的费...


·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在工作中,有时候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那么在工作中收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向招聘者也就是老板申请工伤赔款,但是如果老板不配合的话,就需要自己向社保局提交材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呢?下面为您解答 工伤认定应当提...


·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


·肇事车逃逸怎么赔偿多少钱?
      肇事车逃逸赔偿多少钱?交通肇事逃逸后,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然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如果上保险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其保险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


·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公安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需要紧急调派人力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但有的情况下则不允许撤离。那实践中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当事人对事实...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
      微信是当前非常热门的网络社交软件,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快速的和他人得到联系,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中,微信都是非常好的社交软件,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当前还有很多心怀不轨的人利用微信做一些违法的事侵害他人的权益。那在微信聊天诽谤可以成立吗? 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


·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