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充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除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负责做好被征地村、组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
  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依照法定程序,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洽谈征地事宜。
  第五条 征地调查、勘测定界完成后,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地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木和改变土地用途。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的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补偿。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发布征地通告的同时,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征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以及房屋改(扩)建用地审批等有关手续。
  第六条 征用土地方案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有效证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征地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加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机关,有关机关应予以核实,确有差错的,应当纠正。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逾期拒不领取补偿费用的,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名义将其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在银行专户储存。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拆迁腾地。
  第十一条 耕地被征用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相关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农业税。 征用城市郊区的专业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十二条征用士地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用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安置途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自谋职业。对土地被全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建制被撤销,实行”农转非”的,其征地费用应全部用于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十三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规定计付:
  (一)征用水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的,按土地所在区位、类别以及等级进行补偿。其中: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资兴市城市规划区内和各县城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9倍;各县(市、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各县(市、区)乡集镇规划区内,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 7倍。征用旱地,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征用其他区域内的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
  只宜种植单季稻产粮区,征用水田的,按该水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的60%分类计算土地补偿费。
  (二)征用园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80%补偿;征用经济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征用其他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至50%补偿。
  (三)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四)征用水塘、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以及专业渔池(塘)以外鱼塘用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征用水库用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五)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益事业(如学校、卫生所、幼儿园、敬老院等)、企业用地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补偿。
  不论是征地执行者还是被征地者,核算征地补偿的办法都必须依据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来进行。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有纠纷发生,特别是征地补偿款方面的经济纠纷,当发生纠纷时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尽量避免暴力冲突的发生。
  
  
  


·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防城港是我国沿海城市,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周围郊区的土地会被占用。那些本来从事耕种的农民,失去土地后就没了收入来源。政府在征地之前,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征地补偿方案。那么,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一、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统一的年产值标准引起了广大广西人民的热烈关注,调增和调减都牵动着广西人民的心,但是这些媒体消息对于很多消息不灵通的老一辈来说,知道这些很不容易。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属于物业的责任,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物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我们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例,通过对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


·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一、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时,一般是以国家政策为准,以地方拆迁政策作为参考。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


·青岛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中国的经济近几十年高速发展,乡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到各大城市打工,这也导致了农村没有充足的劳动力,大部分土地都是空着的。而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相对大规模的养殖业或种植业等等,而这种承包土地的方式国家也是大力支持的。那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青岛土地使用年限以...


·怎样进行不动产土地使用证过户
      怎样进行不动产土地使用证过户您都知道,如果你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必须拥有土地使用证,它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是具有法律上意义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换了,是要进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的。在现实生活中最经常的就是不动产也就是房屋的过户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州市在修建外环线的时候,会征用到沿线的农村土地。有些土地上面还种植庄稼就被征用了,这样农民也没有了收成。当然,这笔损失政府是要承担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在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款不到位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那么,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一、福州市...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很多重庆老百姓对征地政策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浅薄认知,大多数人不了解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征地离公众比较遥远,但是一旦真正面临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清楚补偿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第...


·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
      在农村,前些年农民自己去开垦荒地来种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近年来城镇化的加快使得多地遭遇征地,那么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让我们一起来看吧。农村里的四荒地也是集体土地的一种,其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是私自开荒,而没有与村里的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话,如果遭遇征地,征地...


·甜罗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甜罗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对居民的住宅以及耕地进行征用是比较常见的情况。高速公路的建设也会涉及到征用居民使用地的问题,并且给予居民一定标准的补偿。各地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本文本站的我们给您带来关于“甜罗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