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方法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湖北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方法是什么?
  
  一、湖北医患纠纷预防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定期报告医疗纠纷,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医疗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医疗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制度,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负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投诉服务接待室、工作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调解程序,接受咨询、投诉,做好医疗纠纷源头防范和处理工作。
  
  3、公安机关应当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信息共享和接、处警快速反应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并为警务室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
  
  四、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防止医疗纠纷发生: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对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
  
  (四)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应当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无法或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书面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执业范围实施医疗行为;
  
  (二)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三)隐瞒、误导、夸大患者病情或者虚假宣传、夸大疗效;
  
  (四)使用与病情不相宜的诊疗技术和药物;
  
  (五)篡改、隐匿、伪造、损毁病历资料;
  
  (六)收受患者及其近亲属财物;
  
  (七)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药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及接受旅游等有关服务。
  
  七、患者及其近亲属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实施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对医疗行为有异议或争议的,依法表达意见或诉求。
  
  八、患者及其近亲属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六)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二、湖北医患纠纷处置方法:
  
  (一)及时组织医院专家会诊,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需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二)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回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引导患者及其近亲属依法解决纠纷;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封存或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医患双方应推举代表进行协商,各方的代表人数均不得超过5名;
  
  (五)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提交医疗纠纷处置报告,如实反映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及调查、处理情况。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调查取证和纠纷处理工作。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组织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2、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报经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责成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应当派人赶赴现场;
  
  (二)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疏导等工作,引导医患双方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
  
  (三)组织邀请患者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协调工作。
  
  4、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依法处置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看出湖北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法是从政府、医院医护人员、患者及其亲属等各方面进行预防。同时也对医疗纠纷产生后如何处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卫生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条例详细清楚,对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包括哪几种?
      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包括哪几种?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绝大多数是因为由于医疗侵权行为导致。如果医院在救治患者的途中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那么医院除了履行赔偿责任外,还要承担医疗侵权责任。那么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有哪几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掌握。 一、行政责任 1、对卫...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 医院没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一时情绪激动的病人家属甚至会到医院闹事。对于医疗事故等有专业的医疗司法鉴定机构,他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也是法庭上重要的裁判依据。那么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


·医保卡可以给直系亲属用吗
      医疗保险卡只能由本人使用。1、如果医疗保险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以签发医疗保险卡,允许统一的医疗保险清算系统读取被保险人的数据并处理患者的数量,从医院出院时,医疗保险系统不会向您收取“报销”的部分费用(即报销的一部分已经报销),具体的报销率因地而异,一般来说,根据实际消费量,如花...


·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
      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 一、如何起诉 1、选择最有利的法律依据主张权利 2、如果确认因为医疗行为遭受损害,患者一方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因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医疗机构;如果在诊疗过程中,确认因医疗产品,比如医疗器械、药品、消毒药剂等遭受损害,患者一方...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每件事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不失误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每件事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不失误,医院治疗病人也是如此,由此就会发生一系列的纠纷事件。当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时,标准的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医院) 乙方:____...


·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3、坚持过错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一、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款规定理解为:原告应当对自己的主张举证证明;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举证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这种举证规则被称为“谁主张...


·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医疗事故吗? 凡属急、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借故推诿、拒绝收治,或未做任何检查和处理便不负责任地转科、转院,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属于不作为引起的医疗事故。如值班医师擅离职守、医生粗心大意草率从事或因推诿、不负责任,延误抢救、治疗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等,同样属不...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
      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就能免责?在医院手术时,患者家属或许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医生拿着一份同意书走到你旁边,要求在该同意书上签字。如果不签,医生可能就会对你说:“签同意书是国家规定的,你不签,我们就没办法实施治疗,一旦延误或者出了问题谁负责?”于是,就有了很多家属在不知情或者迫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