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一、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第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第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综上可知,在上述四种情形一般法院才会宣告企业破产的,也就是说允许企业破产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几种情形,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一定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不然的话企业被宣告破产、倒闭的,肯定就不能再开展经营活动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 一、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吗 1、如果业主所购房屋已建成,即便开发商已破产,也存在对购房者履约的可能,也就是说业主有可能拿到房子; 2、如果房屋未建成,且已付清全部房款额的情况下,破产财产内未包括购房者所购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转移房屋所...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 二、清算费用包括什么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三...


·破产宣告条件有哪些2023
      破产宣告条件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


·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资不抵债不一定破产清算是怎样规定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首次确立了公司强制清算中的协商机制,主张由清算组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债务清偿问题。意思自治是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全部债权人与清算中公司就债权清偿达成的和解,属于债权人处分...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1、破产清算账务处理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其账务处理程序是: 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接管破产财产并建账(转入清算会计体系,起用清算科目)———预计破产费用———财产的确认和估价———破产债权的确认与计量———破产财...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当然是因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资不抵债。那么涉及所有的赔偿问题中,在清算结束过后,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顺寻进行的呢?下面就请您阅读我们给您带来的答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许多公司在欠下许多的债务后在期限到来之前仍然没有经济恢复的转机不得已就只能申请破产以免利益更加亏损,但是也有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手续的时候发现债务得到了缓解而希望撤销,而企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要满足撤销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债权人以及在法定的期限之前等构成要件。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破产重整是什么?
      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及它的具体含义? “破产”这个词,我们大都听得懂,但是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是不清楚的,甚至有的人听都没有听过。那么公司在破产后要如何重整,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破产重整的意思 ? 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


·公司破产了,抵押债权的破产清算顺序法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破产了,抵押债权的破产清算顺序法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破产了抵押债权的破产清算顺序法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