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偿清,企业破产法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偿清,企业破产法有哪些规定?
  
  企业发展一直亏损并且没有什么前景的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让企业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过程中有许多事情都需要处理,其中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不了解破产清算相关法律规定的话,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那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企业破产后有许多的事情都需要处理,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破产后的清算程序会按照哪些规定进行,破产清算顺序欠税提前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民事诉讼的破产清算一般都会根据企业破产法中法律法规进行,所以遇到这类问题的话,我们一定要对企业破产法进行了解。
  
  


·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欠下大量的债务,所以无奈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但是有一个问题出现了就是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债务怎么办呢,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这个问题我们马上给您介绍一下。一、个人欠款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企业经验困难,资不抵债的时候,就要进入破产程序,开始破产清算。对于职工而言,其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的第一位,因此职工都非常关心破产清算何时结束,这样好尽快的拿到补偿。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说说这方面的知识。 一...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一、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一、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 银行破产清算 银行倒闭清算主要的工作债权债务的确认与兑付: 1、储蓄存款的核对与兑付; 2、对公债务的登记与确认; 3、外汇债务的登记、审核与偿付。 总的来说银行破产清算是对账务档案进行接收、储蓄存款审核兑付、对公债务登记、资产负债核对等工作。 ...


·公司法破产清算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法破产清算期限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对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对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债权人有什么好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破产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一、破产清算时没账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的出台,为有破产需要的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确保企业顺利的破产,但是《破产法》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做出完善,出台了新的《破产法》,同时也给出来,相应的《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确保《破产法》更加具体和完善,要想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