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在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上争执不下时,法院会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将子女判归一方抚养,而由另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但是,在夫妻离婚后,一旦抚养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此时可以依法变更抚养权,那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若一方想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二、子女上大学了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解释的明文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尚在读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学时只要年满18周岁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个省份有的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再次,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关于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来说,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就应该尽量争取。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事由限制得非常严格和苛刻,一般难以得到法官的支持。而在我国,抚养费的支付时间一般较长,即使子女上了大学,很多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还是不能终止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理由登记如何进行书写?
      离婚理由登记如何进行书写?离婚理由登记的书写就是具体的真实的离婚的理由,比如说双方在结婚之后发现性格并不是特别的合适,或者是经常发生一些争执的,这样一种状况都可以疏解进去,而且需要了解的是相关的机关并不会特意的去审查这样的一种离婚理由的。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对方吸毒如何提起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对方吸毒能起...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1、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可以分财产,但是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归属一方会酌情考虑多分一点财产。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将财产赠与了子女或者财产中有成年子女的份额,子女可以享受分割财产...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


·离婚主张赔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离婚主张赔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一、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不能,除非辩护人是家属。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的副本要在开庭前十日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就是如果家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将刑事起诉书送达给辩护人(即家属),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是送达家属的。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的,那么则家...


·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离婚更是人生的转折。离婚的时候觉得自己吃亏,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实乃人之常情。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是多少?
      作为特大城市,近年来深圳市家庭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要通过离婚协议书将抚养权、抚养费金额及探视权等内容写清楚。当然,抚养费的支付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过高或者过低。那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2017年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具体做个了解。 一、深圳离婚抚养费标是多少?...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