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


  


  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跟毒品相关的条目是从三百四十七到三百五十三条。

  


  在刑法主条款中,只对海洛因做出具体的量刑规定,大麻属于“其他毒品”的范畴。以这个线索找到了一个附加条款叫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里面具体规定了关于大麻等常见的“其他毒品”的具体量刑。


  


  根据这两个条款结合,基本上可以得出对于这四个问题的答案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ww.njLawyer.cn。


  


  解析:1)如果是刑事犯罪必须满足“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2)在这里大麻算是其他毒品,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其他毒品量刑做了一个定量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较大的规定是(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答案:只有在持有大麻烟超过30千克的情况下,才可以定为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问题一的答案,你必须一次同时抽三十千克才能定为刑事犯罪,这个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0么 :D


  


  答案:抽大麻基本上不可能成为刑事犯罪。


  


  3)持有多少大麻算是刑事犯罪


  


  增补条款对大麻的持有量刑有三个区间,30千克以下,30-150千克,150千克以上。三十千克以下不入刑事罪。下表列出和海洛因的比较。


  


  ..............数量较大.......数量大   


  大麻.< 30千克..30 - 150千克..> 150千克


  海洛因.< 10 克..10 - 50克..> 50克


  处罚.行政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把第三个问题中的持有改成贩卖,那在“数量大”的那个列里面的处罚就升级了,最高可判死刑。


  


  持有100g左右大麻,按照第三百五十三条判了: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的这个量刑标准,大麻被归为毒品主要是因为含有四氢大麻酚,也就是所谓的THC,个人猜测30千克是根据THC小鼠半致死量和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大麻烟的平均THC含量得出的,30千克还是略高于致死量。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大麻致死的案例南京律师网。。


·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不予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几种特别...


·“其他罪行”的理解和认定。
          这里的“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犯的问题,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解释》为了统一认识,作出了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理由是:第一,所谓限制解...


·虚构劳动关系骗保
      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1、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


·什么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关于“如实供述”,是指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陈述。在如实供述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性质及刑事责任大小所进行的自我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了使将来的判决结果有利于自己,而故意歪曲事实,在关键情节上蒙骗司法机关,为自己开...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二是侵犯的客...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五项?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