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一、合同起草
  1、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识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增强委托人合同意识和提高当事人制作、签订合同技巧;
  2、为委托人提供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3、根据委托人业务特点,为当事人制作或者修订预制合同、格式合同;
  4、根据当事人业务需要,和随时起草非格式合同文本。
   二、合同谈判
  1、参与委托人合同谈判的策划,提供法律风险分析意见和谈判技巧的建议;
  2、协助或者代理委托人进行合同谈判;
  3、对谈判中的分歧和争议,为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协商,提供法律意见;
  4、根据对方方当事人提出的格式合同,为委托人提供修改意见。
   三、合同签订
  1、对委托人制定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供专业意见;
  2、指导委托人填写、签订合同;
  3、根据谈判情况为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确定合同;
  4、为委托人出具有关签订合同的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四、合同履行
  1、根据委托人合同的约定,指导当事人履行合同,完善合同手续;
  2、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对策意见和措施建议;
  3、协助或者代理有关合同中止事宜。
   五、合同终止
  1、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违约,为当事人选择解决方案;
  2、根据合同情况,及时解除合同,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律师函;
  3、合同终止后,合同价款的催收;
  4、合同自然终止后的善后事宜。
   六、合同争议
  1、根据当事人委托,就合同与合同纠纷与相对人进行协商、调解;
  2、依据当事人的授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代理诉讼、仲裁活动
   七、合同管理
  1、为委托人提供全面的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2、随时接受合同管理方面的咨询,为公司委托人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合同律师主要提供的服务也就是以上七个方面,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围绕合同展开的。当然也要通过这些服务,最大限度的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当对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时候,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替公司维权。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企业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之后,许多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有不时间限制。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担保一般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于财产等诸多事项的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下文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什么是担保合同? 所谓担保合同,...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来进行维护,通常都会凭借着挣取来进行辩护,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来留下协议,这样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可以有凭有据,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保管协议书 ...


·没有履行合同可以告诈骗吗
      不一定是诈骗,判断未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当事人的动机,进行推断,若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一般不构成诈骗。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首先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合同诈骗是以签订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民事欺诈主观上虽有欺诈,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以谋利为目的。其次,...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离婚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性质有什么关系
      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性质有什么关系一、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贸易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达成不同于惯例规定的贸易条件。但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国际惯例的效力,特别是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惯例的约束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在下列情况中,国际贸易惯...


·单位解除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单位解除合同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的时候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因为单位改制,需要解聘部分员工时,单位要提前和员工沟通,并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程序进行。那么单位解除合同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做...


·合同行为与好意施惠有区别吗?
      合同行为与好意施惠有区别吗?赠与合同和好意施惠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赠与合同是一种契约关系,可能是无偿的也可能是附条件的,并且受赠人还享有请求权,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是好意施惠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务中,对意思表示最难判断的就是效果意思的有无,这实际上还牵涉到民事法律关系成立与...


·哪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 格式合同是什么?
      哪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 格式合同是什么合同 在很多人的眼里,认为格式合同也就是霸王合同,但其实这二者不能直接画上等号,严格来说格式合同应该只是霸王合同中的一类,除此之外霸王合同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有一些格式合同在签订之后需要进行备案,那到底什么样的格式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实践中,一般在货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就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呢?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旦货运合同解除,就会涉及到承运人的赔偿问题,那应该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