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要想重新分割离婚时的财产的主张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民在民事行为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法院对这种行为加以保护。同时,法律要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作为债权人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分割财产要多加注意,离婚时更要多加注意。毕竟这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及时分割了财产也办理了离婚手续,也有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况。如果此时是协议离婚的话,则另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但要是诉讼离婚,则可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现代家庭中,父母双方的行为对子女可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在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都发现了家庭暴力的因素。夫妻离婚中也有很多是家庭暴力导致的。对于无过错的一方来说,出现家庭暴力,离婚并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如...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


·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
      打官司,请到一个靠谱的律师,可以说可以给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至关重要。但是,普通人因为不懂律师这一行业,很难辨别这个律师是不是有水平,是不是对自己的案件有极大的帮助,很难请到一个好律师。那么,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详情参考下文。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


·婚姻关系证明的的出具程序
          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出具的程序 ...


·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般协议离婚的夫妻都会就财产问题处理的比较好,否则也就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要是涉及到的共同财产比较多的话,此时最好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协议为好,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


·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分配是最重要的两个问题,这些解决不好,就容易闹出矛盾。有的夫妻养育了是双胞胎子女,这就让很多人犯难,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才能使双方都满意,那么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吧。 一、离婚后双胞胎如何分配...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申请国家赔偿,结果是不予受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


·离婚最低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婚姻法》第37条第1
      离婚最低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


·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一、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与孩子抚养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具体的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


·两个小孩离婚法院怎么判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最重要的,为了尽量减少婚姻破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那么就要以最为妥善的办法来分配孩子的监护权。如果离婚时有两个孩子,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可以优先协商,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以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最有利的方式进行判决。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