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作劳动是我们谋生的最主要手段,有劳动付出就得有报酬。用人单位除了会向员工发放基本工资外,也会有福利费的补贴或奖励。但是对于福利费的领取,有不少的劳动者对其是否在应付薪酬中表示疑问。那么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进行解答。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故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上文的介绍,对于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的回答是肯定的,职工的薪酬中就包含有福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薪酬发放时会将福利也一起发放下去。如果对于福利费发放金额存有疑问的,可以到单位的财务科进行咨询,如有遗漏的就需要及时的补领。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


·其实对于工伤的赔偿问题
      其实对于工伤的赔偿问题,没有结合工伤的具体的案例是没办法统一按照一个固定的标准去衡量的。有些员工的工伤伤残程度,经过鉴定以后属于第十级别,然后当事人可能也是从其他的渠道当中得知十级工伤鉴定的结论有着12条的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针对十级工伤鉴定十二条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来详细的...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的认知,其实有些时候不一定说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发生意外伤害的话才能够算作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其实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认为工伤的,不过只有经过具体的工伤认定以后才能够得出结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班...


·因公出差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但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是否约定。而要是约定了试用期的话,由于此时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单位就说不用签合同。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就是工程成本。将成本的发生范围局限在某一项目范围内,不...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


·一、陕西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多少个级别?
      一、陕西工伤认定标准分为多少个级别? 陕西工伤认定标准一共划分成了十个级别的,全国各地工伤鉴定的标准都是如此。如果是属于一级伤残的话情况就非常的严重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身体绝大多数的功能都已经基本上失去,其实就是植物人,一级伤残也是除死亡之外最严重的情况了。...


·一、建筑公司劳动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建筑公司劳动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深圳市非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
      深圳市非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参加深圳养老保险缴费6个月以上,工作期间不幸死亡职工的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用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抚恤金标准: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