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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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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有表演者表演的,还应取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像制品所载的作品的著作权依归归著作权人享有,录像制品制作者对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邻接权。在人身权方面,录像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名。例如,北京高校音像出版社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制作者的名称。在财产权方面,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以复制等方式使用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这种邻接权的保护期间为50年,截止于录像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录像制品录制后超过50年,该权利不再受保护。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


·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


·权利解读——演绎权
      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演绎后,产生演绎作品。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和摄制权。

    (一)改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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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解读——署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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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


·如何行使邻接权
      著作权法第28条原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使用权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现修改为:“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


·著作权中的收益权指什么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收益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因使用、转让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原规定了获得报酬权,现第2、3条款规定了获得报酬权,即收益权。

    我国著作权法亦规定了收益权,称之为获得报酬权。收...


·著作权可以对抗肖像权、名誉权吗
       在绘画、雕塑、摄影、影视作品中,如果该作品载有人的肖像,也会发生著作权与肖像权交叉的问题。该作品著作权为著作权人享有,而作品中肖像的权利则归属于肖像权人。二权相比较,著作权无力对抗肖像权,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例如,画家请女青年为模特创作了人体画...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

    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去掉了“临摹”。临摹,据辞海解释,泛指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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