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一、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他人的埋藏物。
  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一般是指被害人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得按本罪处理。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所谓的遗失物是指不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而偶然失去的占有的动产。因其一般不知物之所在,故称为遗失物。
   二、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由此可见,法院对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做出有效认定,是做出正确裁决的前提。这里的遗忘物不是遗失物,而是他人明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财物。物主对于遗忘物,并没有产生关系的消失,只是暂时的松弛。将他人遗忘物占为己有,金额巨大的,最高可以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刑法未成年犯罪是怎么处罚的?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传销的新闻在网络上也是常见的,有人深陷其中误以为真,难以自拔。传销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您基本生活,同时也造成很多朋友的财产损失,导致恶性的循环,使更多的人深受其害,为此法律对此进行了打击,明确了传销罪立案标准,对涉及传销行为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惩罚,接下来,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下传销罪的立...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发的频繁。在交通事故责任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证驾驶者,无证驾驶者在交通肇事中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当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现在有些年轻人,还没有拿到驾照就开车上路,这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的,其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驾驶人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和您简单说一下。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的,会被怎么判刑? 根据...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


·侮辱罪在刑事诉讼中的分类是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侮辱罪的受害人需
      侮辱罪在刑事诉讼中的分类是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侮辱罪的受害人需要自己向法院起诉行为人构成侮辱罪,那么侮辱罪自诉状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侮辱罪自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和附项构成。 1、首部应...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出现适用以及执行,原因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制体系,同时也决定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当中我国的法制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相关的刑事诉讼,在一审判决之后,如果不服本判决,继续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出现了针对于第一审判决的刑事诉讼简易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