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一、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房内楼梯按自然层楼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气道等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新建住宅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外山墙)均为公用墙,公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墙体也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二、商品房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购房业主应注意,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商品房交易量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面积作为贸易结算中唯一量的依据,其准确性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很多购房者对如何计算商品房套内的面积并不清楚,更不用说如果发生此类纠纷该如何处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请专业律师帮您解决,毕竟买房子是件大事儿,律师能帮您避免纠纷,又何乐而不为呢?
  
  
  


·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交付了定金,并且也签订了认购书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要房子了。那么要是购房过程中房子不想要了的话,此时是否允许购房者退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子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 可以明确地说,房子买了是可以退的。 从法律角...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


·租房子要签合同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大城市打工的很多人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住房问题。有些人因为不懂租房手续,在租房过程中并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租房子要签合同吗?如果签合同的话,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租房子要签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可能还没有完善,遗漏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于是此时就有可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那您知道这个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都有怎样的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范文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


·上海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现代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和房屋租赁打交道,和别的任何经济往来活动一样,房屋租赁也需要签订合同,并且各个城市对于租赁条例的规定可能有细节上的区别,那么在上海租房合同要怎么约定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上海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以供参考。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继承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2、房地产管理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在北京打拼了一辈子但是买不起一个房子,对于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房屋买卖流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 1、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 《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我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了。而随着自身的工作学习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地点也发生着变化。那我们在出售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就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第1步: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一)“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