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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把握和认定的是侵犯名誉权纠纷问题。我们从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的法律规定来看,对名誉和名誉权的侵犯主要是侵权人在主观方面是有故意的或者是重大过失的,其表现方式是侮辱和诽谤的方式,而且其结果是因此造成是被表现的自然人的品德和能力的社会评价的降低。如果行为人不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或者在客观方面也没有造成被表现的自然人品德和能力的社会评价降低,一般就不会构成对名誉或者名誉权侵犯。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哪些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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