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一、破产清算中的偿还债务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而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三、破产的具体费用包括哪些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四、什么财产不能清偿呢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一切的清偿债务行为都要按照规定来。企业破产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债务的清偿,在这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企业负债究竟有哪些,企业的资产有哪些,这也是清偿之前必须做的。这不仅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债权人负责。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内容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内容由于注册会计师接受管理人委托执行该项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申请,无法持续经营,因此对其执行的审计与持续经营假设下的正常审计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企业破产清算审计一般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日期为基准日,审计的期间一般为基准日前三年的年初至基...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直白点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纳存款机构向该机构缴纳保费,形成一个存款保险基金。未来,一旦投保机构破产无法经营、被撤销或者被接管,存款保险基金机构就能用存款保险基金的钱...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在我们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对于很多的金钱方面的业务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应收款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就是比较麻烦的,需要我们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才能很好的处理好应收款的清算工作。那么,您知道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吗?接下来,我们会为的您带来相关的计算...


·公司破产后员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系统化的统筹,如清算股东,然而,按照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依照前款规定...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 如何清偿破产债务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 如何清偿破产债务 一、破产债务包括哪些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企业破产清算人员的组成 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企业清算过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十五...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