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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或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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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责令停止侵权,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是权利人的诉前法律行为。即,权利人在提起诉讼前先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停止侵权,以及时保护、制止、减少其损失。

    权利人申请证据保全,是权利人认为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证据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的法律行为。

    对于2001年10月27日以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于2001年10月27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适用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权利人提出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并承担因保全错误而给被保全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其保全申请。对于被申请人而言,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申请一次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裁定不停止执行。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十五日后申请人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对于2001年10月27日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于2001年10月27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证据保全的,适用著作权法关于“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提出证据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承担因保全证据错误而给被保全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在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后十五日内申请人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解除证据保全措施。

    除上述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前措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办理。


·委托作品纠纷的审理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自己提供的经费、素材,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要求创作的作品。

    依《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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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民事程序的分类
      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邻接权的民事纠纷,可以适用于下列民事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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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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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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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的责任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是指出版者出版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由出版者承担侵权责任,其责任大小,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而定。

    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取得授权,因此,出版者应...


·转载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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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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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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