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一、债权债务中抵押物通常包括哪些?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二、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什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物如何处置?
  1、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
  2、抵押物的出租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在抵押借款合同中,抵押物非常重要,双方必须规定好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物处置方式。债权债务中抵押物可以是房屋、机器设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像耕地、学校和一些使用权不明的财产是不能进行抵押的。抵押期间,债权人有义务对抵押物进行保管,不得破坏,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挪用公款追诉时效是多久
      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依法成立犯罪之日,追诉时效应从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日起计算。二、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的,刑法明文规定: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的必须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才依法成立犯罪。因此,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却不履行偿还义务,人民法院是可以拘留他的,拘留的目的是迫使他还钱。但如果债务人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偿还能力,人民法院是不会实施拘留的。对于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一、因出轨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1、债务分割跟婚内出轨没什么关系。 2、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一、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 (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


·哪些借贷合同条款无效
      哪些借贷合同条款无效民间借贷合同也是由一条一条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而通过这些条款内容也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借贷合同条款是无效的。那究竟什么样的借贷合同条款无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借贷合同条款无效 在民间借贷合同实践中,民间借...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指还款期限是一年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存...


·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一、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担保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还款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至于担保这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是担保人。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