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一、如何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
  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二、哪些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对于劳动仲裁委做出的仲裁裁决,允许当事人表示不服,但此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否则的话就需要实际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内容。而在不服裁决内容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聘用岗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 锦玉佳苑 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 职务。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201 年月日至 锦玉佳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因本人工作、技术不能...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国家法定...


·工伤鉴定有做假可能吗?
      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拿到工伤认定书进行工伤鉴定,要求企业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有没有造假可能,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工伤鉴定有做假可能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在什么情况下做司法鉴定 ? 如...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


·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工作时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当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
      工作时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当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那么应该尽早去做工伤的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收费的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收费的。工伤正常工作情况下,只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操作,发生工伤的几率是很小的。但是工作的时候,也要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一些高危行业,一不小心那可能就会造成终身...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们可能都清楚,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我国实行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可是,对于新入行的人来说,可能对其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不太清楚。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


·没有劳动关系的上社保怎么上?
      社保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它对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保障作用,在参保生病时以及退休后都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企业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但如果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劳动关系的上社保怎么上?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劳动关系...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建筑工程,都是需要公开的招标的。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直接将某个项目指定给某个公司,这样容易出现暗箱操作。为了公平,招标是有效的手段。商场上,虽然竞争激烈,但是,这就像是在河流中,不努力就会被水冲走。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