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同居子女在遗产继承方面,婚生子女会排斥私生子女,觉得非婚生子女在分他/她的财产,其实,同居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权,法律上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同居期间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婚生子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有同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不因其身份不同而差别对待。

  

    不过,非婚生子主张继承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定自己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那么了解遗嘱相关内容,以及遗嘱的法律效力等。

  

    2、注意自己可以起诉的法院,因为可能会去法院处理遗产,那就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则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那么挑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

  

    3、注意起诉时效的问题,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就不得再提起诉讼。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


·继父与母亲离婚后,继子女还需履行赡养义务吗?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主要以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以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抚养关系产生于继父母子女的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实际承担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等,并不当然依附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nbs...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有影响吗?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是否有影响,主要还是要看子女应聘单位政治审查的具体要求,前提是双方已形成抚养关系。如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我们知道,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以夫妻身份同居后,以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同样要受限制。   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


·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


·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要点
      1、孩子不满两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


·未婚先孕,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未婚怀孕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


·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轮流抚养”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