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是每个人这辈子都要经历的事情,遇到一个相守相知的人便期望能够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中却往往不是很容易,需要经历过坎坷磨难风风雨雨才能相守到老。在结婚后难免会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导致离婚,离婚不免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可能很多人还不是了解。接下来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婚后财产的划定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财产分割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婚后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立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个人所有权的公平原则,及对弱者保护原则。现行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采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对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各占50%。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住房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规定,显然没有立法根据。
  其一是设置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对没有约定放弃的,就没有理由强制将所有权人的个人婚前财产转制为共有财产;
  其二是所有权的取得只能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强制转移婚前财产没有根据;
  其三是个人婚前所有财产与婚后共有财产应分别对待,才能体现夫妻财产制的公平原则。也才能鼓励、提倡婚姻的双方以劳动创造财富及积累婚后财产
  如一方婚前房屋,婚后经双方改建、扩大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首先排除原有房屋部分(或价值)后,再分割夫妻双方改建、扩大的部分。
  对此需解释的是,法律并不反对保护弱者,但维护弱者利益必须合法。对妇女的保护可以从其他方面给以保护,例如通过救济、补助方式,还可以通过立法裁判房屋居住权或使用权,给无经济能力、无房居住的妇女。保护弱者的权益。其次,由于我国传统的习惯,男女结婚时通常是男方购置、准备住房和大件生活、消费用品,女方一般购买、准备床上用品等,显然女方财产属于易消耗的财产,因此,婚后财产分割必须考虑这一特征给以补偿,以示财产分割公平。
  通过上文知道,在婚后期间只要是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财产的划定,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等问题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离婚时财产的对半分的划定也只限于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如果做有婚前财产划分则在离婚时不予与划分。
  
  
  


·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离婚最多起诉几次 诉讼时效诉讼流程诉讼保全诉讼费诉讼文书诉讼法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而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不管选择哪一种离婚方式,男女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离婚。被不幸婚姻困挠的人们已经开始关注婚姻法的相关知识,他们...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
      拒不抚养的责任是什么?对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抚养费的诉讼。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 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男方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男方有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妻子举报丈夫酒驾并不能因此而不受责罚。醉驾的处罚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婚姻法离婚的财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要是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来分配夫妻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


·2023被抚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已失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单方提出离婚与双方离婚的条件一样,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即只要满足了法定离婚事由,一方便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有什么方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容易出现纠纷问题的,因为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而另一方需要支出孩子的抚养费而不能每天待在孩子的身边教育孩子。所以出现争执就只能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判决处理,那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应该怎么做呢?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