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这些财产纠纷中尤其是住房最为引人关注,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买房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四)、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五)、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二、婚后买房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四)、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了解了不同情况下购房后进行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的。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这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终还是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分割。根据不同情形下发生的婚姻财产分割,我国婚姻司法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彼岸准也各有不同。
  
  


·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
      现实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问题上。作为租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不得不顾虑很多。事实上,房屋租赁确实有很多陷阱。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知道这些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都非常重要。读完下文,相信您一定会有所了解。 ...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售同权,作为租房的新政,首先在广州提出推行,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么推行新政租售同权什么后果?下面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现实>理想,租购同权落实面临难题 广州一直是一线城市中行情没那么火热的一个,有人调侃...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租房。不过许多城市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则使这些租房者可以享受到与购房者同等的待遇。而该政策也令城市中的商业公寓受到热捧,那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后会有哪些好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从现实生活中不少房屋租赁纠纷不难发现,房租租赁违约金如何约定、如何计算是广大群众关心的话题。下面由我们为您了解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一、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具备基本条件: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离婚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利...


·退房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后,有可能因为有更好的选择或者因贷款未获批准而选择退房。那退房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很多购房者有此一问,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分析解答。 一、退房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选择退房是一定要支付违约金的吗?不是,...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现如今,夫妻离婚时对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进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那么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呢?此外,实践中不少夫妻都是贷款买的房,那么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处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