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交通事故鉴定注意什么?
  1、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2、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3、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4、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对车祸进行处理,最重要的就是赔偿和追责。其中不管是针对人身方面的赔偿还是财产的赔偿,若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失情况,那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就是不合理的。一般车祸后车辆损失的鉴定,就是为计算车辆损失赔偿做的准备工作。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伤他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信很多人都会问,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人生有不好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交通肇事罪是否有案底,详情请阅读下文。一、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案底,一般指某人过...


·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路上车辆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交通经常水泄不通的大城市,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人带来很多麻烦与烦恼,出了交通事故虽然是您都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出了就要去解决,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剧已经发生,受害者家属就应该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一、处理流程 (一)调解:经...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


·开车撞死人怎么进行处罚
      开车撞死人怎么进行处罚随着生活中汽车的普及,如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的提高。实践中,不乏那种开车撞死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对驾驶者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侵权责任法车辆过户规定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车辆过户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车辆过户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发生出行事故后是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过户...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会造成车辆的损害,而此时就只有拖到4S店进行维修处理,这就涉及到拖车费。那么您知道我国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怎样的吗?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因此在拖车费方面规定的可能就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山东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就离开公司。其实,虽然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是否可以立即离开公司,还要看双方是怎么达成协议的。 首先,员工跟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提...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体的程序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书应...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所以不一定都要扣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