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定金罚则与合同继续履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以当事人根本违约为前提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交付标的物,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说明合同暂时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合同目的仍然可能实现,尚未达到履行不能的程度。此时,守约方可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但不宜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当事人对继续履行和定金罚则同时提出主张,人民法院应告知其选择其一,并在当事人拒绝选择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例如,如果仅仅交付了定金,合同并未开始实际履行,违约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开始履行,标的物已经运输在途,则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排除定金条款的适用。需要注意的是,不适用定金罚则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对其迟延履行的行为不再承担责任,其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调整违约金数额
      实践中,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的情形。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违约金数额。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违约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根据实际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作出违约金是否过高判断的情形下,...


·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构成根本违约的类型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法律定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当事人如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院能否主动调整违约金?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


·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定在《民法典》第6条,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笔者认为,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适用公平责任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平原则,公平责任本身是公平原则在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同时在适用公平责任时可以运用公平原则以...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


·货款违约合同怎么写?
      货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一般也叫作为强制履行,它指的是违约的那一方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时,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性的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其合同债务的一种违约责任方式。此方式也有着一定的构成要件:首先是要存在着违约的行为,其次是守约方要有请求违约的那一方继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