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可以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是同房居住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不和的话是可以分居的。在分居超过两年之后可以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请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一、同房分居是否算分居
  根据《人民司法》2002年第6期,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中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之间已经不再共同居住,处于各自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知道为标准,而应该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虽然双方还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但真实的情况是双方同在一个房屋内但已经分开各自居住,在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在经济上没有互相往来,甚至夫妻之间连性生活也没有。如果双方对分居的事实没有异议,分居行为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则完全可以认定双方已经构成分居。
  二、什么条件下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只要双方当事人认为夫妻关系中双方已经分居、并没有在婚姻关系中相互扶持相互照顾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分居。但是在法律上分居不等同于离婚,离婚还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

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

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


·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的过程中,损害到农民的利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了弥补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有关部门会根据情况作出评估,给予相应的补偿。需要知道的事,不同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别,现在我们以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将具体内容介绍给您。 浙江农村...


·什么情况下能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当面临房产继承纠纷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再考虑提起诉讼,而说到提起诉讼就一定要涉及到起诉书的撰写问题,很多人在起诉时都不知道起诉书该如何写。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证据在立案的时候提交复...


·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租房合同在约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特别是对于违约条款这一块,甲乙双方的责任都要约定清楚,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份违约金的约定方式作为参考: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1.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无论任何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房屋的,要依照合同上租金的2倍的数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2.因甲...


·上海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现代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和房屋租赁打交道,和别的任何经济往来活动一样,房屋租赁也需要签订合同,并且各个城市对于租赁条例的规定可能有细节上的区别,那么在上海租房合同要怎么约定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上海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以供参考。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
      开发商要想销售期房,那么首先就是要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其中预售资格证就是其中很重要的证书。当然了这个预售许可证也不是说就是可以一直用下去的,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 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1...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一、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不用,租客跟房东续签即可。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一)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经专业机构检验确实不合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