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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5、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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