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来说,会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破产清算担保
  
  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是得到保障的,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担保权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
  
  1、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又可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及一般保证(补充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要考虑保证担保的方式以及主债权是否到期两方面因素。
  
  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担保,若主债权已到期,债权人可以直接参与申报债权。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担保,则存在先诉抗辩权的问题,即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求偿,或者待债务到期后先向债务人求偿,然后再向保证人求偿,但此时保证人的破产财产可能已经分配完毕,显然对于债权人有失公平。对此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
  
  2、物的担保
  
  在破产企业为第三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第三方债务的债权人即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破产规定》中规定破产财产不包括担保物,担保物权人是否应当申报债权?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破产企业对外提供物的担保,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至于是否参加债权申报,本人认为担保物权既然性质上为物权而非债权,自然就担保物适用“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按物权法及担保法的规定优先受偿,但该主张程序并非称为“债权”申报。
  
  一般分为保证担保和物的担保。对于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破产清算组,按照破产清算的流程,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偿还,债权人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求偿,及时的申请破产清算。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参考文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3年,超过3年的不承担。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
      企业倒闭清算顺序 一、《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是很常见的,竞争不过别人意味着就要破产,破产需要对企业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法对于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有规定的,所有的破产清算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进行。超出时间范围的进行的破产清算不受法律保护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破产清算中涉及到...


·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
      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可以发现,不管是我们在小区看到的个体经营的更换还是在经济市场中看到的企业的更新换代,我们都知道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要不断的补充新鲜的血液,逐渐的进行淘汰。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主要进行一些资产的清算和员工的解散还有工商的撤备案。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的设立对于许多深陷困境的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今天,我们就来为资不抵债的企业讲解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以下内容由我们我们整理,欢迎阅读。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程序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近年来,房地产公司随着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兴起,但是一些发展不好的企业就面临着破产。房地产企业破产也是需要进行进行破产清算,但是必须符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要求,根据严格的清楚顺序,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要想了解具体的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1、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下称“A”)应承担无限责任,故如破产,A是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责任的。 2、父母的房产不属于A的财产,以下仅仅是假设,如果A父母去世后,其财产如作为遗产由A继承的时候,那么这些遗产就成为了个人...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公司经营不当或不善时则可能需要申请破产,这时就需要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


·破产财产的范围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