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共有权。那具体而言,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
  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共有权。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计入公摊面积,因此很明确外墙墙体内部是改购房人所有,而外墙面属于购买本幢房屋的全体购房所有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因此,认为房屋的外墙面的使用权应该是该幢房屋的全体购房人一致拥有,如果要在外墙面刷广告、挂灯箱等,应当经过该幢房屋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外墙面所得的收益应当归房屋所有人共同共有。
  
  二、约定外墙面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是否有效?
  
  
  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可由其支配使用,这种约定是否有效?房屋的交付必须是完整交付,一套房屋不能拆零出售,外墙面作为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不能单独把没有外墙面的房屋拆零销售给购房人,而且外墙面的面积也计入了公摊面积,购物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为此支付了买房款,所以外墙面约定为开发商所以是无效的。经过业主一致同意,开发商、物业等可以使用外墙面,提示:使用者应当支付使用费用。即使全体业主都同意出售外墙面的所有权,该因为也属于无效,以为房屋外墙面不能拆零销售,房屋的销售必须是完整的整套销售,即使要出售,也只是转让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为你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当然,很多时候物业都是擅自利用房屋外墙打广告,而获得的收益也是不会分给业主的,这肯定会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最好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你的合法房产来进行偿还贷款,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到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 起诉...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相关解读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 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么比尽快住上新房,所带来的经济效用更好的了。 当然,房子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具体什么时候买、未来房价走势这两个问题,也是要关...


·一、离婚后买房婚内老公的债务前妻有义务偿还吗?
      一、离婚后买房婚内老公的债务前妻有义务偿还吗?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前妻就没有义务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


·探视精神科病房需要注意什么
      病情的种类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精神病,医院对于探视精神科病房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不仅是医院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病人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环境来缓解和治疗病情。探视精神病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但是具体的该如何探视精神科的病房呢,接下来,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内容。 一、探视精神...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
      买房是现下人民生活当中多数人的奋斗方向和目标,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准备买房,并且积极去了解关于房地产市场、房源的选择、房贷、相关手续等相关资讯。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学习和了解一下有关山东房屋买卖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巩固调控...


·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房改房是国家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首次推出的一次改革性住房政策,其实房改房的本身性质是属于公产房的,因为房改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样,如果是属于商品房的话,肯定公民是可以按照国家的继承法依法继承的。所以很多人其实都特别不清楚,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1.通过中介卖房子,选择要选择一家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好选择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另外,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之前,应该多去几次中介公司的店铺,每次到访时,观察店中的业务员是否固定及有无其他买卖双方同这家公司发生争执。...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有哪些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故男、女方应一人一半。2、男方女方结婚以后,婚前出资部分仍是按份共有。...


·个人房子失火国家有赔偿没
      如果火灾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国家是不会进行赔偿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火灾烧毁房屋的,国家可以适当进行一些救助,但是国家没有赔偿义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居民住房,对于恢复重建时确有困难的家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