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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关系。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双方在身份上具有隶属性。
二是看劳动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是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动力为定作方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不能完成的风险责任。而劳动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提供自身的劳动力,不需要提供设备。部分情况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相应工具时也会自带工具,所以要结合其他方面综合认定。
三是看劳动者提供的内容。在承揽关系中,承揽方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一般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一般是持续性提供劳动。
四是看劳动报酬是否一次性结算。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而劳动关系中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且具有连续性。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合同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
·承揽合同的种类及主要条款
承揽合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加工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人的要求,用制作人的材料为制作人生产特定产品的合同。
二、定作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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