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两者都属于一种鉴定的形式,但是却有很多的不同。如果对其了解不清楚的话,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掌握相关的知识是必要的。对此,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进行了归纳,请继续阅读了解。
  
  一、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三、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实践中,客观上存在两种鉴定形式,即交通事故伤残和非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交通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二者有并存的必要,不能互相替代。二者的不同点在于:
  
  (一)出发点不一样,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
  
  医交通事故鉴定主要是为交通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司法鉴定主要是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
  
  (二)鉴定的范围不一样。
  
  司法鉴定的范围比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要宽得多。
  
  (三)鉴定的程序不一样。
  
  当交通部门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和患者方申请司法鉴定发生冲突时,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和提高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应当准许司法鉴定。
  
  但关键问题是,进行司法鉴定的也需要有相应的临床医学知识。对于同时存在交通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采信权在法官。
  
  四、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终上所述,就是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在实践中,司法鉴定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想要更好的利用这两种鉴定形式,就应当了解司法鉴定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司法鉴定,主要是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指的是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以便确定赔偿情况,并且两者在鉴定范围上也有很多不同。
  
  


·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伤者?
      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多久赔偿伤者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


·购车合同单方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购车合同单方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毁约是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 ...


·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
      在我国劳动者被辞退时,应补缴这类劳动者的当月社保。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得不到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一、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交到辞退当月,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如果由于无骑行人员记录使肇事者得以逍遥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享单车公司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单车事故算肇事逃逸吗 ...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特别是醉驾,更是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自从醉驾入刑后,上海市就一直对醉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那么,目前在上海市醉驾的人多吗?下面我们通过这篇短文了解下。 一、在上海市醉驾的人多吗? 目前...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 一、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 两种;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