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的愈加开放,现代人在男女感情方面也不再那么保守,从过去的只有在结婚时能看到新郎新娘,演变为现在的只要感情够好两人就可以同居。但二人同居时若不慎怀孕,而二人随后又分手,那么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按照年龄来判断,尚且需要母亲照顾才能生活的,其抚养权一定归母方,等到未成年子女生活可以自理后,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在一起生活。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结论,要看自身的情况。
  
  
  


·国家赔偿决定法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


·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一定的分割,为了减少纠纷所以法律专门为了财产分割进行了法律规定,这样可以让离婚的夫妇可以有法律依据,减少争议,方便法院进行判决。所以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有那些呢,在分割的时候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协商解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能依据父母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规范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减少纠纷,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对于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以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都进行了概括...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重婚罪的自诉人范围是怎样的
      一、重婚罪的自诉人范围是怎样的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二、对方重婚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权1、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


·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父母赡养费抚养费标准是按照承受的能力,还有就是实际的需求来进行判断的,有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


·婚前房产一方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否平分
      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因此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虽然房产在双方婚后登记为共同共有,但这不当然意味着各半共同,也需要证据证明一方有将房屋一半份额赠与另一方的明确意思表...


·离婚财产冻结具体步骤有哪些?
      时代的变迁,观念的更新,让离婚不再是一件新奇的事。离婚,就必然牵扯到夫妻双方的财产的分配问题。尤其是一些家大业大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更容易出现财产纠纷,甚至有可能出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财产的情形,这个时候,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冻结的,也就是法律上说的财产保全。那么,离...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