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哪个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到指定的机构申请离婚登记,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就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当然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此时确定的就应该是管辖法院,而不再是婚姻登记机构了。
  
  
  


·如何认定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如何认定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样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有些人为索取财物,假意跟他人结婚,置办彩礼时漫天要价,临近结婚时积极悔婚,或是结婚后不到一段时间,就找各种借口要求离婚等。存在以上种种行为的,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从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按规定,借婚姻骗取财...


·办护照离异夫妻孩子监护人信息怎么填
      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很多情况是需要填写监护人的信息的。比如孩子上学以及参加各种活动,这都是需要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办护照离异夫妻孩子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接着往下看。 一、出国办护照夫妻离异小孩子如何办护照呢 未满16周岁申...


·有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写?
      我们发现,要是夫妻之间生育的有孩子,并且在打算离婚的时候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此时协议离婚中,允许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之后最好也签订书面的协议,那有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有小孩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与子女不和、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还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而非赠与。基干父母子女之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出资时很少留下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性质。一日涉讼,双方的主...


·一、夫妻的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的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


·继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怎么弄
      在当今的社会中,继父母子女关系应该是很正常的,我们也都知道,继父母子女之间是没有血缘,那么,我们要如何来证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继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的知识。 一、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是谁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是谁?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是公务员。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了损失和公务员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是两大重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