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但如果土地的使用人去世了,可否使用继承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呢?我们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相关法律资料。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二、
  ?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三、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四、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是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如是通过招标,拍卖等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但如不是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途径获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国有土地则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我们国家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所有制,即是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我们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五十年到七十年不等,超过了期限如果还想继续使用这片土地的话,就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很多人知道土地使用权要续期,但是...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1、现???在我国对于相关的规则是非常严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如果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并且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土地转移,或者因为外界的一些原因导致土地不得不转移并且已...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现在国家有新政策,就是征地补偿,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内容?其实征地标准就是在每项工程建设时的征地数量以及质量为准,具体的就是要看施工图纸和土地勘测的资料为依据,还有就是建筑物的拆迁数量、质量和实际的测量,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年有...


·异地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异地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有选择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


·关于最新醉驾法院罚金是多少这个各地都不一样的
      关于最新醉驾法院罚金是多少这个各地都不一样的,有些二到三千,有些六七千,还有更高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商品房、商业综合体建设,都会多少涉及到征地拆迁。每个省份都对征地拆迁出台了相关条例,那么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现在由我们来做个介绍。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民法典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未违...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耕地互换违法吗;土地互换是不违法的,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互换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


·借款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借款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两者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区别在于: 1...


·异地恋怎么结婚流程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异地恋怎么结婚流程怎样? ?一、异地恋结婚内容 【按照风俗,...


·什么叫一般用地
      一般用地是指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