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信用卡诈骗一般拘留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也不断的发生改变,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信用卡的诞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一些恶意使用信用卡者利用信用卡进行违反法律活动,恶意拖欠信用卡还贷等等,那么遇到涉嫌信用卡诈骗一般拘留多久,立案标准又是什么?的我们与您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信用卡诈骗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综上所述,涉嫌信用卡诈骗一般拘留多久根据犯事情节的严重性来判断,所以我们也在此提醒您,信用卡是关乎自己的信贷问题需谨慎,如有恶意透支严重者恶意不还信贷者你以慢慢走向法律边缘,自己所酿造的后果你只能一人承担。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遗弃精神病人算遗弃罪吗?
      遗弃精神病人算遗弃罪吗?有遗弃行为可以认定。只要被遗弃一方属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就可以,也即是说被遗弃一方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即可,如果客观情形确实如此,不需要鉴定,对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如果双方对是否存在精神疾病有争议,可能需要鉴定。问题所涉妹妹的丈夫对其负...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一、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改有什么变化?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条文,由原来的两条扩充为4条,主要表现在“三个增加”上。即: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信用卡诈骗罪法条
      现在世界的科技发展越来越快,骗子也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很多人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人认为信用卡在自己身上就可以很安全,完全不知道自己将可能会陷入到骗局当中,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将如何处罚呢?正文下边给您介绍信用卡诈骗罪法条2017的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


·强奸罪的刑期起点是几年?
      强奸罪的刑期起点是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二、犯罪性质(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在判定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很谨慎的处理,而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都会选择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维权,但是对于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来说这个时候是可以选择法律援助的。但是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在刑诉法...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我们介绍。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


·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非法集资要多久判决结果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了给公司带来更多收益或者解决自身财务困难,有些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非法途径募集资金,并承诺给出资人高回报的收益。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非法集资要多久判决结果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 1、非法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