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医患纠纷问题一直是当下的热点议题,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越来越发达,多起医患纠纷事件通过网络被曝光,引起大众的深思。因此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是我们目前应致力解决的问题,减少民众对看病的恐慌。下面,我们会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处理医患纠纷的准备工作: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三、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应急预案
  
  (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四)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五)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六)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七)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2、程序
  
  向主管部门报告→科室调查处理→主管部门→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院办工会决定。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应及时将病案归档,不得有任何涂改迹象。在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中病患或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起诉医院,当法院立案后会进行医疗数据技术的鉴定,结果查出后若构成伤害的,就要确定赔偿条款给回受害人应有的公道。
  
  


·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都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那通常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


·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和好处
      一、农村医保报销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 医院机构不同于其他单位,其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医疗机构责任状,通过规章制度来提高全员责任心。因为很多医疗事故的发生就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到位造成的。那么医疗机构责任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医院机构责任书 为...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在发生纠纷时,医方负责人需要及时处理,在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需要就医患关系达成协议后签署医疗纠纷协议书。但不少患者由于没由建国此类协议书,故而不知道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进行鉴定或者鉴定出来的结果有问题,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公平的。对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条例,来对相关鉴定事项作出规范。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条例的内容吧。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 第一章...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关于医疗方面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事故外,还有可能出现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等等,而这些其实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呢?而法律上面规定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分别又是指什么?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有哪些一、医疗事故二次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自行鉴定)和法院委托鉴定(司法鉴定)。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行政鉴定):指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进行一些高度危险的工作时,受到工伤是有很大可能的一种情况。在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法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