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前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费问题是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法院对此做出的判决必须要进行执行,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是生活中不乏一些父母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这就需要重新进行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前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的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前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抚养费的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很多夫妻在离婚后仍旧会发生一些纠纷,前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就是典型的问题,对此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可以依据判决要求当事人执行判决,如果拒不执行可能会触及到其他的犯罪,这样法院会加大对当事人的处罚,现实中就会很容易解决这种问题。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那么此时也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而此时若诉讼离婚要孩子的话,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有利证据才行,不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那到底此时要提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这种情况如果男方要求退回彩礼的话法院有可能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协议只有在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效力,通常协议在成立的时候就会自动生效,但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却不是如此。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离婚财产转移子女是不可以的,子女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离婚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需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和我们一起了解了解吧。...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据了解,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


·控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一些人的眼里,重婚行为就直接等同于重婚罪,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存在一定误区。如果属于特殊情况的话,即使有重婚行为,此时也是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犯罪,自然涉及不到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当事人在控告配偶犯重婚罪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究竟控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离婚中,如果双方生有子女,并且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此时父母离婚需要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那么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新家装修买家具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房子装修买家具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就是甲醛,很多人都知道甲醛对人体有伤害,也知道新房装修存在甲醛,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新家具也存在甲醛,有的在正常范围内,有的黑心和不正当的生产商生产的家具甲醛却超标了,遇到这种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