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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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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情侣之间面对大额资金往来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如系借款,一定要有书面借款凭证,若无书面借款凭证,也要注意留存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借款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恋爱期间转账也应明确款项性质,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保留证据,当情侣之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时,要保留书面证据,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款项支付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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