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夫妻在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下,多半最后都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由于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因此也就不知道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的才可以自动离婚。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离婚条件,但并没有规定分居了就可以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通过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起诉离婚是因为对离婚事宜达不到共识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方式。
  
  所以,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
  
  二、为什么夫妻感情不和满二年准予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但是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不管夫妻感情怎样若想要离婚的话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此时,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那么实际需要办理的手续当然也就是不一样的。若是分居离婚的话,则也是要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才行。
  
  


·结婚时间短离婚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时间短离婚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应该要妥善处理,当事人要协商好关系,与重婚对象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


·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


·婚内出轨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如果出轨被认定为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2、如果是单单出轨搞婚外情而没有出现与他人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一般对于财产的分割没有影响。 在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认定中...


·夫妻冷战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难以挽回的裂痕时,很多人的第一选择是冷战,但是其实冷战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破隔阂。冷战是一种逃避方式,事情并不会因为冷战而得到解决,反而可能因为冷战耽误了更多时间。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法容忍对方的时候,诉讼离婚对两个人来说都是更好的解决办法。夫妻冷战多久可以...


·离婚财产分割录音证据效力如何录音的话最好同时有其
      离婚财产分割录音证据效力如何录音的话最好同时有其它证据来证明这段录音的真实性,这样的话在法律上来讲就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这种方式意味着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诉讼的程序来实现。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二、再婚共同财产包括哪...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
      国家赔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之前给他人造成损害,受损害一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但是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这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搞清楚哪些可以申请赔偿是对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判断,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一)...


·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吗?
       一、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吗? 同居关系财产纠纷女方辩护词可以请律师写的。同居是一种不完全被法律保护的关系,因而如果产生同居关系财产纠纷的话,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的部分很少。法院对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情况下比较照顾妇女以及儿童的利益,请律师写辩护词的成功几...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得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征收标准的。但是对于确实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有必要了解一下南安社会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