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销售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综上所述,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与其他市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类似,都需要相关主体持法律规定的有效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除了设定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都要进行相应的登记,否则,该转让和抵押不发生效力。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 在我们进行使用土地之前,一般是首先要进行审核,然后才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同样如果是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我们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之后,我们才可以进行变更,这就涉及到审核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改变土地...


·拥有者对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
      拥有者对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大棚...


·2023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伴随着房产的实际转移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我们必须同时要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实现代人应该对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这件事情并不陌生的,因为我国对土地使用证的整套监管流程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本站网站也是专门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和转让的。很多人一直困惑的是,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法律对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和法律知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主要法律规定有以下几个:1、1990年国务院发布...


·骗取征地补偿款诈骗罪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征地款这是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的,不知道为何,有些拆迁户居然胆大妄为到试图用自己的小聪明去骗取征地补偿款。政府的整体征地工作都是非常严肃的,可是如今就发生过几起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案例,所以本站我们接下来要给您介绍的内容也是骗取征地补偿款诈骗罪的依据是什么?一、骗取征地补偿款...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可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做房产抵押,但是异地贷款房产无法评估,因此无法异地贷款。可以采取先在天津一次性或商业贷款,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方法,至于是否是异地,看你公积金的缴纳区域。如果双方都是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不能在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方,但是可以在天津一次性或商贷...


·嵊州浦口街道征地补偿有哪些?
      嵊州浦口街道征地补偿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签署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签署合同可以吗?如果分公司超出本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


·对于合同履行地包括哪些?
      对于合同履行地包括哪些? 一、对于合同履行地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