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理解与适用(第六条)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理解与适用(第六条)是怎样的?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同其他诉讼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都有举证责任,具体的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六条中。为了能更好的理解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我们有必要对第六条内容有更深的理解。那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理解与适用(第六条)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1、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举证责任的规定。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包括以下三层: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
  
  (3)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3、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主张事实进行辩论不能空口无凭,而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谁主张什么谁就应该证明什么,否则,提出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发生以后,调解、仲裁作为非诉讼程序,与诉讼活动一样首先应当查清事实真相,对于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辨明真伪,才能进一步解决劳动争议,满足或者保护当事人合理的利益主张。在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阶段,当事人应当像参加诉讼活动一样,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劳动争议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一般意义上仍属于民事法律争议,本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一致,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一般举证责任规定。
  
  4、用人单位的特殊举证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由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先提供证据,原告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供了证据并使用这些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被告对原告的主张予以反驳时,才由被告对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但是也有一种例外情况,在某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案件事实的特殊性,法律在确定举证的顺序时,免除了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首先进行举证的责任,而确定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它是基于现代民法精神中的正义和公平原则,而对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进行的补充、变通和矫正。
  
  5、本法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但仅仅是涉及“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情况。这一规定是基于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考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因为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地位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处于不平等,双方的维权能力仍然不对称、不平衡。表现在:
  
  (1)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劳动者仍然是一个个人,通常情况下与掌握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作为组织体的用人单位相比是弱者,其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对抗能力依然远不及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隶属地位常常使其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继续处于弱势地位,例如用人单位由于其在劳动关系中的管理者地位掌握着更多的信息,并因而在劳动关系中具有比劳动者强得多的举证能力;
  
  (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劳动者常常由于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而仍然处于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这时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行为仍然直接受制于用人者,劳动者在维系其劳动关系的考量中,不可能与用人单位“奋力抗争”;
  
  (4)有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是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例如人事档案、用工花名册,劳动者无法提供或者很难举证。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是有失公平的。本法规定,这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这里的“不提供”是指用人单位主观上“不提供”,而不是客观上的“不能提供”。
  
  那么,用人单位就必然因为自己不提供其应当提供的证据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一举证责任原则,应当贯彻于调解、仲裁、诉讼的全过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负主要举证责任的是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提供证据材料。我国诉讼法主张“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劳动者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也应该积极地收集材料,如果证据材料在用人单位手中的则由用人单位提供。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了 ,破产后其原本的欠款及债务该怎么偿还?工厂破产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代为管理工厂的财产,由清算组对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计算,同时制定工厂倒闭后的偿还方案。而工厂倒闭,其债务清偿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有一定顺序要求的。接下来...


·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吗?
      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吗?员工生病请假有工资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专家指出,这个医疗期,将作为确定待遇的依据,同时,企业不能在医...


·员工在戒毒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戒毒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一、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后被公司无故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村民选举发放误工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村民选举发放误工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


·2023薪级工资怎么算
      2018薪级工资是结合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计算的。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也因人而异。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都会签订施工合同,缴纳工程质保金,目的就是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就会予以退还,当然不符合标准的,也就不会退还了。但是也有质量合格,质保金却不予退还的,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具体的维权方法,可以一起去...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怎么办?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怎么办?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关于居间报酬标准,我国法律对此还没有相应规定,因此确定居间人的居间报酬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太高。《...


·因疫情原因被居家隔离算旷工吗?
      因疫情原因被居家隔离算旷工吗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者政府明确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就是说作为劳动者无需购买自行购买口罩。如果因为劳动者购...


·一般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