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但其实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被单位劝退的,其实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
  
  1、如果被单位劝辞,您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单位口头同意也不行,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录音、手机短信等)不上班是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考虑选择不上班。根据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因此,不要不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
  
  2、如果一旦争议已经产生,您一定想好办法补救,证明当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旷工,而是用人单位的授意,可以通过人证,最好再辅助于其他证据,录音往往是比较容易取得的证据。
  
  3、再有,如果单位以您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您,您就要看看该规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对你有公示,如果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规章制度,那么依据它对你做出的开除决定你可以质疑他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4、被劝辞后要积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被单位辞退后如何维权?
  
  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单位如果违法辞退员工,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被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但其实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被单位劝退的,其实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单位劝退时员工要...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合同,但这个续签并不是双方达成了一致就完了,而是要实实在在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那实践中,这个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


·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什么
      虽然说在我国工伤认定是由社保局来具体执行的。但是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所参照的法条也是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认定的流程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保险条例的法条也是非常详细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特地整理的是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什么? 一、...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在合同到期之前,A公司被转让给B公司,不论是如何转让,由承接其权利的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对你们没有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是一个大城市,有很多的工程正在进行,难免会发生工程纠纷。工程纠纷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的东西很多,普通人往往不了解其中的细枝末节。这时就需要一个长沙工程纠纷律师提供专业的问题分析,来为你解决这些纠纷。不少人就好奇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就让来为...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在质量面前,工程无论大小,都要严把质量关,不能因为贪图短期的利益或节省成本而忽视工程质量,为了防止恶性事件的出现,也为了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对于土方工程需要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毕竟如果基础打不好的话,那么整个工程项目也就有可能会出现问题了,下面...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非法辞退员工的工龄有几年就要付几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责任有哪些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责任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2013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规章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