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满一年,就可以提前还贷了。一些人后期经济条件改善后,就想提前还掉贷款,这样减轻每月的月供压力。那么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
  提前还房贷划算不划算是要分情况的,以下情况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1、高于贷款利息可不提前还;如果贷款人能够通过理财或其他使得能高于贷款利息支出,就可以不提前还房贷,如果未来预期一年或几年内没有好的,就可以考虑提前还房贷了。
  2、还款中后期利息少,可不提前还款对于选择等额本金还款的市民,如果还款期已过1/3或已还款到中期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3、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应提前还款对于一些理财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克制冲动的消费者;不愿意有债务压力,不想承受过多贷款压力的人;希望将到了后期的房屋按揭贷款一次性还清,再以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的人;收入时高时低不稳定的市民可以选择提前还房贷。
  4、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房贷也不一定是全部还清,可根据银行的规定和自己的家庭财务状况,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也可以考虑提前还贷,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取的,如果不提前还贷,放在账户里也是取不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支取出来把贷款先还上,这样也能提高一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选择的是商贷和公积金构成的组合贷款,提前还房贷可先还商贷部分。
   二、哪些情况下最好不要提前还贷?
  1、等额本息还款年限过半
  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计算方法,贷款年限过半,说明全部贷款和利息已经超过50%——80%被偿还完毕,剩下的月供本金占比重大,利息数量极少。此时,提前还款省下的钱并不多,而且大部分钱,大部分压力都扛过去了,剩下的小部分也没必要一下子全交付出去。
  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
  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过半则提前还款不划算,那么对于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房贷的人来说,按照等额本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当还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时,提前还款就不划算了。因为此时利息所剩不多,剩下的基本上是本金,本金是绝对不会少的。所以,提前还款没意义。
  3、担心加息,并且经济能力有限的还款人
  对于贷款人来说,加息、提高利率都是一场噩梦,所以总想着经济能力合适的时候赶紧把欠银行的钱还上。但是,对于这种普通购房者,房贷几乎就是半辈子的积蓄,一旦出于恐慌心理,提前还上一大笔钱,原有的生活规划就会被打乱,一旦出现什么紧急事件,也因经济压力,无力应对。所以做出决定前,一定要好好计算一下生活与还贷之间的关系。
  4、降息政策出台
  如果在贷款成功之后或者还贷一定期限之后,遇到国家降息政策,那么恭喜你,捡到便宜了,你的钱升值了。这个时候与其提前还款,还不如拿钱去投资,获得更多的收益。
  讲到这里,针对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这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您应该有了初步了解。人们决定是否提前还贷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人们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并且等额本息还款期限已经过半,国家出台降息政策等,最好就不要提前还贷。毕竟商业贷款的利率不是很高,您可以选择更好的投资渠道使手中的资金增值。
  
  
  


·在购房的过程中,大家都知道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一旦上当受骗
      在购房的过程中,您都知道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一旦上当受骗,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遭受重大损害。而实践中,就需要购房者具体查看清楚开发商的五证,那么这个购房五证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五证具体包括哪些 “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必须具...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相信您都能了解,我国近几年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得许多房屋所有人面临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损失必然是要政府来补偿的,所以被拆迁人往往对拆迁补偿标准比较关心。我们以江苏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和您详细说明一下在拆迁补偿中都包括了...


·一、南昌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南昌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1、继承公证费 要承继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虽然近年来房价略有下降,但是,买房依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二线的城市,买房行动更是难上加难。分期贷款为我们减轻了些买房压力,像北京的自住商品房的出现更是在我们买房的路上帮了大忙,本文里,我们就给你讲讲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简单来...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和影响,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一一解答。 一、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及各类情况 婚姻法分...


·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夫妻通过恋爱,最终以结婚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延续幸福。结婚时,一般都会对生活质量有要求所以会共同买房,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共同买的房子,共同还的贷款,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了一方,为了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该给予房屋补偿款。那么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一、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一、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否可以反悔?
      一、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否可以反悔? 被迫写放弃房产继承权合同是可以反悔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